「法巴L1多元全球穩定基金」併入未核備基金通知

一、法銀巴黎投顧通知,原代理之「法巴L1多元全球穩定基金」(未核備基金,基金代號79X,以下簡稱「消滅基金」)將自2017年11月30日(合併生效日)起併入「法巴L1永續主動穩定基金」(以下稱存續基金,未經核准在國內募集銷售),存續基金與消滅基金之差異比較如下,詳細內容請參閱附件

基金名稱

法巴L1多元全球穩定基金
(消滅基金)

法巴L1永續主動穩定基金
(存續基金)
參考指標

15% MSCI World AC + 5% MSCI EMU +70% Barclays Euro Aggregate + 10% Eonia

75% Barclays Euro Aggregate 500MM (RI) + 25% MSCI World (NR)
投資政策

本子基金投資於主要投資股債市、貨幣市場工具,輔以投資於現金工具及衍生性金融商品,以根據產生風險達到最高獲利能力之可轉讓證券集合投資計畫(UCITS)及/或集體投資計畫(UCI);著重於投資的國際多元化。
如不宜投資於可轉讓證券集合投資計畫及集體投資計畫,子基金得直接投資於能夠滿足招募文件第一冊附錄一所述要求之標的目標資產。
風險和投資在不同資產類別之百分比有密切關係。因此本投資組合的構成,將遵守以下的資產類別比重。

 

最低

最高

股票

0%

30%

債券

35%

85%

另類

0%

40%

現金

0%

25%

「另類」項目的投資,可能包括投資於絕對報酬產品、間接商品、合乎公開說明書第一冊附錄一1.e) 所述要求之另類策略UCITS/UCI、房地產證券,及以波動性為基礎之產品。

為有效管理投資組合,經理人得根據市況與其預測,在一定範圍內,改變實際資產類別比重。

本子基金(透過可轉讓證券集合投資計畫(UCITS)、集體投資計畫(UCI)及/或指數型股票基金(ETF)),使用社會責任投資(SRI)篩選,直接或間接投資於遵守涵蓋環境、社會與管治(ESG)之永續發展標準的發行者股票或債券,以及此等資產之衍生性金融商品。
本子基金最少將有50%曝險於固定收益。固定收益籃子將主要投資於歐元計價之發行者,並以ESG標準評估其實務、產品及服務。
在股票籃子方面,本子基金將直接或間接投資(透過UCITS、UCI及/或ETF)於:
產品及服務對解決環境和永續發展相關問題有所貢獻之發行者(題材取向)。
或透過選擇性取向,如正面(「業界最佳」)或負面(「排除」)的方式,選擇在其業界為最佳ESG實施者的發行者。此等篩選條件旨在使用ESG標準,從各產業選出展現最佳實務的公司。
本子基金得使用衍生性金融商品作為避險與交易(投資)之用,其限制如公開說明書第一冊附錄二所述。
在一般市況下,本子基金目標是藉由維持以下的資產類別比重,達到績效目標:
股票:25%
債券:75%

為有效管理投資組合,經理人得根據市況與其預測,大幅改變比重(股票曝險比例變化為0%至50%)。

差異摘要:
投資政策
資產配置

存續基金遵守社會責任投資(SRI)策略,但消滅基金並不遵守。
消滅基金得投資最高40%的資產於另類投資,而存續基金則不投資此等資產。
管理費 1.5% 1.2%

二、因應合併程序,本行自即日起停止消滅基金之新申購(含單筆、轉入、贖回再申購及定時(不)定額),持有消滅基金之投資人可選擇於2017年11月24日(含)前辦理贖回。逾期未申請者視為同意基金合併,原持有「消滅基金」受益權單位數將依換發比率全數轉換至「存續基金」,原定時(不)定額將於2017年11月17日起暫停扣款,直至合併完成後轉以存續基金為扣款標的持續扣款。本行自2017年11月27日起之合併作業期間,停止受理消滅基金之所有交易;贖回及既有定期定額扣款作業須待合併程序完成後,始得恢復正常交易。

三、存續基金未經主管機關核備於台灣募集及銷售,除原以定時(不)定額扣款之投資人得繼續扣款外(不得提高扣款金額或增加扣款次數),不受理單筆及定時(不)定額新申購(含轉入)。且存續基金適用註冊地法令(可能與國內法令及一般作業規定不同),為避免損及投資人之權益,建議投資人盡速擇時贖回該基金,另行選擇其他經金管會核准註冊之基金

永豐商業銀行 敬上

© 版權所有 永豐金控 24小時客服專線:02-2505-9999 / 0203-089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