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政策 |
本子基金投資於主要投資股債市、貨幣市場工具,輔以投資於現金工具及衍生性金融商品,以根據產生風險達到最高獲利能力之可轉讓證券集合投資計畫(UCITS)及/或集體投資計畫(UCI);著重於投資的國際多元化。
如不宜投資於可轉讓證券集合投資計畫及集體投資計畫,子基金得直接投資於能夠滿足招募文件第一冊附錄一所述要求之標的目標資產。
風險和投資在不同資產類別之百分比有密切關係。因此本投資組合的構成,將遵守以下的資產類別比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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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 |
最高 |
股票 |
0% |
30% |
債券 |
35% |
85% |
另類 |
0% |
40% |
現金 |
0% |
25% |
「另類」項目的投資,可能包括投資於絕對報酬產品、間接商品、合乎公開說明書第一冊附錄一1.e) 所述要求之另類策略UCITS/UCI、房地產證券,及以波動性為基礎之產品。
為有效管理投資組合,經理人得根據市況與其預測,在一定範圍內,改變實際資產類別比重。 |
本子基金(透過可轉讓證券集合投資計畫(UCITS)、集體投資計畫(UCI)及/或指數型股票基金(ETF)),使用社會責任投資(SRI)篩選,直接或間接投資於遵守涵蓋環境、社會與管治(ESG)之永續發展標準的發行者股票或債券,以及此等資產之衍生性金融商品。
本子基金最少將有50%曝險於固定收益。固定收益籃子將主要投資於歐元計價之發行者,並以ESG標準評估其實務、產品及服務。
在股票籃子方面,本子基金將直接或間接投資(透過UCITS、UCI及/或ETF)於:
產品及服務對解決環境和永續發展相關問題有所貢獻之發行者(題材取向)。
或透過選擇性取向,如正面(「業界最佳」)或負面(「排除」)的方式,選擇在其業界為最佳ESG實施者的發行者。此等篩選條件旨在使用ESG標準,從各產業選出展現最佳實務的公司。
本子基金得使用衍生性金融商品作為避險與交易(投資)之用,其限制如公開說明書第一冊附錄二所述。
在一般市況下,本子基金目標是藉由維持以下的資產類別比重,達到績效目標:
股票:25%
債券:75%
為有效管理投資組合,經理人得根據市況與其預測,大幅改變比重(股票曝險比例變化為0%至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