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訂項 |
變更前 |
變更後 |
基金英文名稱 |
M&G European Smaller Companies Fund |
M&G Pan European Select Smaller Companies Fund |
投資目標 |
投資目標與政策 本基金的目標極單純,也就是藉由對歐洲小型股為主的投資標的進行投資進而取得長期之資本增值,此處所謂小型股是指按總市值計算,處於全體上市股票最下方三分之一的個股,但本基金亦可能酌量投資於中、大型股以強化基金變現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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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目標 本基金致力於任一個五年期間,扣除現行費用率,提供優於EMIX歐洲小型企業指數之總報酬(含資本增值與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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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政策 |
投資政策 本基金將投資至少80%之股票資產於依據總市值,位於最後1/3之歐洲(含英國)小型上市企業。 本基金採集中投資操作,持股數通常低於45檔。 本基金對具備持續性商業模式之競爭優勢企業採用之基本面分析投資流程。 企業經營持續性之考量於決定投資範疇與評估商業模式上具有關鍵性地位。 投資範疇中將剔除違反聯合國全球盟約中相關人權、勞工權益、環境保護與反貪腐條款之企業。投資範疇內亦剔除菸草與爭議性武器製造商。 本基金亦可投資於集合投資計畫,包含M&G操作之基金、其他可轉換有價證券與權證。現金及約當現金可用以輔助目的,衍生性金融商可用於投資效益管理與避險目的。 |
績效指標 |
Euromoney (HSBC) Smaller European Companies Index |
EMIX Smaller European Companies Index |